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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訪一:台灣《聯合晚報》2015/02/27

儘管家屬兩度(即1979年11月及2013年5月)專程前往台灣向僑委會探詢僑生俞自鋒葬身之地,兩次都失望而歸。2013年9月在貴人的協助下,亡者墳墓在4個小時內被尋獲。

2014年中家屬將俞自鋒事件發佈網上。這份新聞報導是2015年初《聯合晚報》許姓記者通過瀏覽網站聯繫上家屬後,俞自鋒事件才得以公諸於世。

與此同時加拿大《世界日報》也於同年3月1日以同樣標題報導俞自鋒事件。

2015年清明節(4月5日)《聯合晚報》以「殯葬公務員助3亡者回家」再次報導俞自鋒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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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码保护:(4.2)致僑委會一封公開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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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焚寄給二哥的一封信

親愛的二哥:

那一年,我6歲。

那悲慘的一幕,50年,半個世紀過去了,至今仍然烙印在我的腦海裡,緊扣在我的內心深處,不曾揮去,也不可能揮走。這個令我舉家傷心欲絕的打擊,我們都認為這將是一個永遠解不開的謎,永遠的遺憾,永遠的歉疚,因為我們無法完成父母親的遺願,找出真相。

50年前的那一天下午,我和媽媽坐在祖屋的門前,媽媽一針一線,為我縫製入學1年級的校衣。突然,我們看見劉叔叔載父親回來,我們還來不及猜測父親提早放工的原因,就目睹父親從摩托車上摔滾了下來!媽媽和我驚慌得不知所措,我只記得我嚇得嚎啕大哭,而可憐的媽媽則歇斯底里的尖叫個不停 ……

噩耗傳來,是我家噩夢的開始 ……

從那天起,愁雲慘霧瀰漫著整個家庭,父親的脾氣更像顆計時炸彈,隨時爆炸!6歲的我,似懂非懂,不明白為什麼父母親突然間好像變成了另一個人,也不知道為什麼父母親時常獨個兒發呆,甚至默默流淚。

50年過去了,或許時間經沖淡了家人對您的思念,但每當我回首,回首,感覺到我們似乎還有一項重大的任務尚未完成,那就是去查尋究竟發生了什麼一回事? 究竟您的葬身之地在何處?

父母親在世時,沒有任何人敢觸及這起痛不欲生的悲劇。父母親的悲慟與無助深深感染了我幼小的心靈。我自覺到惟有不讓父母親操心,或許可化解及沖淡他倆的悲怛之情。

時間一晃12年過去了。日子在流逝的歲月中趨向平靜。家人面對事實,也接受了事實。

12年後,我中學畢業。在檳華女子中學6年,我深受3位良師,那就是畢業於臺灣大學的陳老師及2位黃老師的影響,我也希望有機會赴臺深造。

一天向父親提起赴臺深造事,父親當場愣傻了,隨後淚水迸湧而出,許久,許久不能停止。他悲咽的說,臺灣這兩個字是他心頭永遠的痛,如果沒有慘劇的發生,他再窮也會完成我的心願。壓抑在父親心靈深處10多年的鬱悒,一觸即發,震撼了我的心坎,也讓我體會到,父親,他身上被切掉的那塊肉,傷口雖癒合,但疤痕卻永遠存在。我不孝,竟然忍心提出了這麼一個要求,竟然無情的去揭開父親的愴痛!我潸潸淚下,不是因為心願不能實現,而是感染到父親痛失愛子的悲慟欲絕。我除了遺憾,還是遺憾,因為直到父母親往生前,我們還是茫然無助,我們依然無法完成任務查出相以安撫父母親那顆破碎的心。

每每想到這點,我感慨不已,因為這個疑團將隨著我們這一代的離去而被埋葬,永遠的埋葬!

也因為這樣,我選擇進入師訓學院,因為這是父親的期望,也是他愛的鼓勵,我希望我能讓父親感覺到在精神上我是他最大的慰藉,在行動上我是他最有力的扶持。

您一去不返,你不告而永別,是家人的切膚之痛,令家人更為痛心疾首的是您死不見屍,就只憑一封電報通知,您就和家人陰陽兩隔!面對這樣的一份悽楚心酸,我們不曾,也不應該歸咎於臺灣。我始終認為,這是您在世間的緣分已盡,我們珍惜與您的兄弟姐妹情,我們不必再耿耿於懷,因為那份情,時間上雖然短暫,精神上卻永恆。

憑著三哥那股堅持不放棄的決心與毅力,也或許是您50年後感應到我們對您的思念而顯靈,進而指引貴人相助,三哥居然在50年後找到了您的葬身之地!!!這是一個奇蹟!沒有人可以相信的奇蹟!!!這更是一個夢!不可能實現的夢!!!

當夢境成真後,二姐,三哥,我及小兒於2014年4月4日清明節前夕迢迢千里來到了臺北您的墳墓前為您上香。這把香,是我特地從檳城檀香寺帶去的,為的是讓您感應到家鄉親友對您的那份愛與思念。

50年了,您孤零零的躺在異鄉,悽苦寂寞,令我們深感萬分難過與歉疚。然而,難過與歉疚之餘,我們卻也感到欣慰,因為從不可能到可能,從絕望到奇蹟出現,三哥努力不懈不言倦的付出,我們找到了您。

九泉之下的父母親若有靈,也應可告慰了。

願來世我們再續兄妹緣。妹 叩敬
2014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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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0週年忌日:“失蹤”論

註解:“失蹤”論是僑委會於2021年11月首次提出。

一封特別的鳴謝信

謹致:   
本人之前聯繫過的個別人士、團體及單位:

大家好!

10年前的今日,即2013年10月31日,俞自鋒的家屬,首次來到了位於台北市六張犁墓園,目睹了一座墳墓。墓碑上刻有「歿于中華民國五十二年七月廿六日 廣東文昌 故俞自鋒先生之墓」。紅漆字跡還很清晰。是哪位好心人護墓50年?墓碑上並沒有立碑人的名字和身份。難道事故有隱情,讓當初的立碑者,刻意留下一絲隱約的提示 ?

俞自鋒事件可以說是台灣社會極其罕見,甚至是絕無僅有的一樁冤案 。據查證,之前既無相似的先例,其後也未聞有類似的其他案例!真是難以想像,一樁貌似單純的悲劇事件,背後竟然隱藏著至今不便公諸於世的絕密真相!

俞自鋒家屬謹此向多年以來在各方面伸出援手,給予相關的引導、關切、協調、報導、蒞臨墓地獻花、祭拜及參與多年掃墓的個別人士、團體及單位,表達衷心的感謝 !沒有您們的熱心及專業的協助,家屬不可能對俞自鋒事件做出如此深入的追究!

謹祝諸位善心人士
身體健康 萬事如意

俞自海(代表俞自鋒家屬)敬啟
電郵:yuzihai@gmail.com
信箱:P. O. BOX 157, 10710 PENANG, MALAYSIA
俞自鋒事件網站:https://yuzihai.com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1:啟事:留台生“失蹤”60週年
附件2:法院的裁定
附件3:我方的死亡證明書
附件4:留台生神秘“失蹤”:讓照片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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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留台生之死:我方的真相

尊嚴是做人的底線

死要死得明明白白,死也要死得有尊嚴,俞自鋒死得不明不白,也死得沒有尊嚴。

近一甲子以來,台灣當局向家屬提供有關自鋒死亡状况如下:

  • 1963年7月:自鋒自殺身亡
  • 2019年7月:自鋒為情自殺身亡
  • 2020年9月:自鋒命案被保密67年。家屬被請注意相關保密規定
  • 2022年4月:以失踪逾3年以上向法院申請宣告自鋒死亡。申請被法院駁回

俞自鋒命案發生至今將近一甲子了,但是他的離奇死亡還是那麼神秘。至今校方或僑委會沒有確認有關他的死亡日期、時間、地點、死因、葬身之地、死亡證書、護照、錢財等官方函件給予家屬。

以下是俞自鋒命案按時間順序撰寫

1961年

1961年俞自鋒畢業於檳城鍾靈中學高中文科。他在《一九六一年度檳城鍾靈中學高中第二十屆、商科第十一屆、文理科第三屆畢業紀念特刊》感言寫道:《兩句話:處處認清環境,刻刻充實自己》。

1962年

1962年9月14日俞自鋒入境台灣。他是以公費僑生身份由檳城葉國禎校長保送進入台灣政治大學攻讀新聞學系。

1963年

圖右:這是俞自鋒媽媽陳月香皆同她的四名孩子,俞自鋒(左)弟弟俞自海(中)大姐及妹妹的中華民國護照,由當時駐梹城領事館於民國37年(1948年)4月15日簽發。(附件A )

圖左:這一天(1963年7月26日)俞自鋒在台灣神秘死亡。僑委會曾姓人員為申請人向台北市衛生所申請埋葬許可。
1963年7月27日台灣《聯合報》以此標題報道自鋒死亡消息:《單戀女生 青年跳崖 一封決絕來信 俞自鋒竟斷魂》。
新聞簡述:7月26日凌晨四時許指南宮上有人看到一男子徘徊於崖邊。5時50分指南宮的職員發現崖邊有一男性屍體。崖高約五、六丈(10多米)。死者俞自鋒遺體由政治大學認領,其後被移往極樂殯儀館。

“發現屍體”34小時後 . . . .

7月27日下午約4點家屬接獲政治大學電報。電報全文如下:《貴子弟自鋒自殺身亡詳情另告安葬事宜在由僑委會辦理中政治大學校長劉季洪》。

“發現屍體”40小時後 . . . .

7月27日晚上10點(即收到噩耗6個小時後)家屬接獲僑委會電報告知死者已臨葬!

8月10日

附件1《俞自海日記》繁体版
(手冩版)
私藏了近一甲子的《俞自海日記》中有一篇日記詳述家屬收到政治大學校長發來的電報的那一刻開始,母親急迫要知道電報內容,而電報又是以(1234、2345、3456 …. ) 4個號碼組成一個字 的模式寫成。向隔壁鄰居求助也無門。最終去到電報局才知道內容,前後花了3、4小時。父母親得知噩耗後,愁雲慘霧籠罩在這個家庭好久、好久。日記是於1963年8月10日撰寫(共7頁,這是其中的兩頁)。

家屬收到僑委會委員長高信先生來函確認俞自鋒“自殺身亡”及以黑色塑膠袋包裹的“屍體”照片。這大概是校方所謂的“詳情另告”吧,因為當局事後沒有送交俞自鋒任何遺物、死亡證明書或俞自鋒死亡事件報給其家長;更令人不解的是連俞自鋒葬身之地家屬也不得而知!

1979

1979年11月我前往台灣向政治大學及僑委會探詢自鋒葬身之地,一心一意想去墓地上香點燭拜祭他。
(左圖)政治大學職員告知自鋒文檔因洪水沖毀無法提供所要資料。校方給我這便條(附件2)。按址來到僑委會見曾立中先生,也沒有任何進展。校方也給6位自鋒同班同學的名字、電話及工作處。我聯繫了其中一名同學,並一起用餐,也沒法獲知自鋒墓地。返馬後拜見了一位自鋒大學宿舍室友,也無從得知亡者葬身之地。

這種現象符合當時社會客觀環境的需要,也反映出了那個時代台灣社會的一般狀況:那時候台灣是處於「戒嚴時期」,言論自由受到普遍限制。台灣的「戒嚴時期」是從1949年5月19日到1987年7月15日,共實施了38年56天。

(右圖)政治大學第26屆(1966年)新聞學系班刊第7期由俞自鋒大一同學於1979年11月在台北用餐時贈送給我。

1985年

1985年旅台鍾靈校友會一紀念特刊内刊登了這悼詞。杜晉軒先生(馬來西亞籍旅台媒體工作者)在其著作《北漂臺灣》(2022年6月版第354頁)中有提到這則悼詞。悼詞雖短但意義深遠,家屬深感欣慰又很愧疚:欣慰因為知道有校友們每一年都前往掃墓;愧疚因為親人不知道他葬身何處導致無法祭拜,即使1979年11月我人在台灣曾向政治大學及僑委會負責人探詢自鋒葬身之地。遺憾卻與自鋒之墓擦肩而過。

2004年

俞自鋒大哥自鑑於2004年在檳城檀香寺大願殿設了一個牌位紀念他。每年清明節拜祭父母、外婆後都來到殿堂拜祭他。

2012年

2012年4月的清明節,兄弟姐妹等家庭成員在拜祭自鋒時有提起隔年(2013年)是50週年忌日,需要辦一個大點的拜祭。

拜祭一個月多後,俞自鋒託夢家姐。據家姐說“他一身白長衣深藍長褲,兩人一見面,互相擁抱放聲大哭”。以下是他倆以海南方言的對話:

姐:自鋒啊!你去哪了?這麼久沒見到你?
弟:儂在臺灣啦!
姐:爸爸媽媽都過世了,你知嗎?
弟:哦!
姐:你做麼樣?
弟:儂想回去檳城走一趟 ……。

2013年

2013年5月(即託夢隔年).我再次前往台灣向校方及僑委會探詢自鋒葬身之地,再失望而歸。

那一天,2013年6月1日,我來到了政治大學,剛好遇到校方舉行畢業典禮。校園內喜氣洋洋,一群群的畢業生在校園內興高彩烈的歡跳、拍照。當我把這個鏡頭錄下時,一種特別的感觸湧現在腦海中:51年前我目送自鋒從檳城飛來這所大學深造。起飛前的那一刻他鼓勵我用功讀書,四年後赴臺深造並參加他的大學畢業典禮。然而畢業生群裡卻沒有他的蹤影!
附件3
2013年7月8日家屬致函僑委會查詢俞自鋒葬身之地。
附件4
2013年7月15日僑委會回覆“無案可稽”。

在“自鋒自殺身亡”後的50年裡,家屬不知道自鋒是被土葬、被火葬、被亂葬或成了孤魂野鬼

附件5
2013年7月26日(即俞自鋒50週年忌日)家屬致函台北市殯葬管理處要求協助尋找俞自鋒葬身之地。
2013年9月26日在殯葬管理處及極樂殯儀館的努力下,俞自鋒的墳墓在4個小時內尋獲了。
左圖:2013年10月31日我來到了位於臺北市六張犁自鋒的墓,上香點燭拜祭。
右圖:我發現墓碑上的紅色字跡《廣東文昌故俞自鋒先生之墓歿於中華民國五十二年七月廿六日》還清晰可見。是哪位好心人為一位“自殺身亡”,在台灣無親無戚者護墓50年?
附件6
2013年12月8日家屬致函僑委會要求協助發放俞自鋒死亡證書給家屬。非常遺憾儘管多次跟進都無著落。

2014年

附件7
2014年3月取得這份《埋火葬許可原簿》檔件後,知道自鋒死因是《胸腔內出血休克致死》也知道安葬墓地在六張犁。同時也知道埋葬許可申請人是《僑委會輔導室曾立中》。在撰寫文章時有感《曾立中》這個名字好像在哪見過。對照校方1979年提供的便條,發現這《曾立中》與1979年我所見過的《曾立中》(附件2)原來是同一個人!何以曾先生竟然刻意隱瞞俞自鋒安葬地!這讓我與自鋒墓擦肩而過。
2014年4月4日家屬在臺北市六張犁極樂殯儀館為俞自鋒辦了第一個清明節拜祭。
原有的墓碑没有立碑人名字。家屬以俞自鋒兄弟姐妹之名,在原有的墓旁立了新碑,另貼上二維碼,講述亡者的不幸遭遇。

2015年

2015年2月27日臺灣《聯合晚報》:大馬僑生 託夢想回家 哪位好心人護墓50年?
2015年12月2日作者在台北與俞自鋒政治大學新聞系大一同班李姓同學見面。至今作者已聯繫上自鋒六位同班同學、一位新闻系学长及一位西语系同学。總結與他們的交流是:事發當時適逢暑假本地或留在學校宿舍的同學都沒有出席亡者的葬禮;同學們是從報紙或其他同學口中得知自鋒死亡消息。

2016年

附件8
2016年7月26日家屬致函政治大學表示校方對自鋒之死有掩蓋真相之嫌,要求校方拿出誠意,把俞自鋒死亡真相向家屬說明。
附件9
2016年10月24日校方回覆如下:「 … 僅獲當年新生名冊記載俞自鋒先生入學年級 …」

2017年

附件10
2017年7月26日家屬致函政治大學申訴繼續把“自殺”這頂帽子強扣在俞自鋒身上,只有為亡者添加屈辱和構成家屬無期的精神困擾。家屬再次衷求加速命案的真相調查,還予真相。
覆函答非所問。

2018

附件11
2018年6月18日家屬致函校方要求坦誠解釋:為什麽俞自鋒不是自殺身亡而校方卻說是“自殺身亡”?

2019年

附件12
家屬多次要求校方就其“自鋒自殺身亡”論給予解釋,不果。2019年2月9日家屬致校方一封公開信,強調校方必須為其“自鋒自殺身亡”論誤導性謊言負起全責,還俞自鋒一個應有的尊嚴。
附件13
2019年3月7日校方對家屬的重複要求還是沒有給予具體的回覆但卻提出「… 囿於法律所限,無權主張、進行調查,亦無權請檢察官發動偵查,力有未逮、深感遺憾。… 」
附件14
這是2019年7月31日校方回覆教育部的函件。函中提起1963年7月27日台灣《聯合報》針對俞自鋒命案的報導。校方未查證新聞報導的可信度,將俞自鋒之死明喻為“為情自殺身亡”,有刻意誤導教育部之嫌,即使家屬多次提出論證強調俞自鋒不是自殺身亡,更不是為情自殺身亡。

2020年

附件15
2020年9月10日監察院告知經教育部及僑委會查處得知俞自鋒案被保密67年。家屬也被請注意相關保密規定。據台灣《機密文書處理簡介》國家機密文書保密期限:(1)絕對機密-不得逾30年(2)極機密-不得逾20年(3)機密-不得逾10年。俞自鋒案被保密67年,違法嗎?

2021年

2021年3月15日在僑委會外交國防委員會的業務報告中,台灣立委林先生(左)建議童委員長應該代表僑委會,就威權時期這起案件,當年火速下葬、文件不明因素迭失等問題向家屬正式致歉。
2021年3月29日家姐看了僑委會外交國防委員會的業務報告視頻後,得知自鋒事件獲得了臺灣當局的關注,感到很欣慰,她希望視頻裡提起的道歉儘早落實。

2021年4月28日僑委會張主任祕書代表童委員長與家屬代表俞自海通過電話表達對家屬的關心與致意。與此同時雙方也進一步相互瞭解俞自鋒事件:僑委會對俞自鋒案所做出的努力、家屬對予以俞自鋒案67年保密期極為不滿並認為僑委會在處理俞自鋒死亡的過程中有失責之處應予道歉。張秘書應允會妥善處理俞自鋒案。

附件16
圖左:2021年6月26日家屬致函駐馬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要求協助發放俞自鋒死亡證書給予家屬。
圖右:8月26日代表處回覆“因相關資料已銷毀致無法比對年籍資料,請求發給死亡證明書 一事,實難辦理”
附件17
2021年7月26日適逢俞自鋒遇害58週年忌日,家屬特別在馬來西亞報章刊登一則啟事《遲來的啟事 俞自鋒不是自殺身亡》公告社會。

馬來西亞《星洲日報》《新聞專題》刊登了專訪俞自海(俞自鋒胞弟)講述其二哥的不幸遭遇以及多年來為其兄做出的探索。專題報道以上、下兩篇分別於2021年10月22日(附件18)及23日(附件19)在實體報紙刊出,同時也在《星洲網》報道。點擊報道  

2022年

附件20
在自鋒案處理過程中,當局以俞自鋒失蹤已逾3年以上向法院申請宣告俞自鋒死亡。2022年4月18日法院裁定:申請駁回。

慰問、道歉的前提是誠懇及及時

2013年10月31日家屬首次來到俞自鋒墓地上香點燭拜祭他。僑委會僑生處處長陳先生獲悉我在臺北,即刻聯繫會見,親切慰問。

2014年7月26日(俞自鋒51周年忌日)家屬就自鋒事件致函僑委會委員長陳先生。對陳先生的快速覆函慰問印象深刻。

2022年9月駐馬臺灣代表處僑務組楊組長聯絡我告知僑委會處長林先生計劃去梹城慰問家屬。有鑑於終究是慰問而不是道歉,為了避免再次喚起家姐的傷感(最近一次是2021年3月15日僑委會業務報告中遲遲沒有到來的道歉)家屬婉拒了代表處的慰問安排。

死要死得明明白白,死也要死得有尊嚴,俞自鋒死得不明不白,也死得沒有尊嚴。

每個人都有尊嚴,包括逝世者,俞自鋒也不例外。至今校方或僑委會沒有確認有關他的死亡日期、時間、地點、死因、葬身之地、死亡證書、護照、錢財等官方函件給予家屬。死亡證明書不了了之,道歉也不了了之,還俞自鋒一個應有的尊嚴也隨著不了了之了!

留台生在台灣神秘死亡就是如此這般處理的嗎?

作者:俞自海(俞自鋒胞弟)
Email: yuzihai@yuzihai.com
日期:2023年3月18日

網媒報導請輸入關鍵詞: 俞自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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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俞自鋒之死《關鍵的40小時》

1963年7月27日台灣《聯合報》針對俞自鋒命案的報導標題。全篇報導見下端(附件2)。

僑委:持續保密|家屬:如今水落石出

緣起
1962年9月俞自鋒以公費僑生身份由檳城葉國禎校長保送進入臺灣政治大學攻讀新聞學系。隔年(1963年)7月校方告知家屬“自鋒自殺身亡”。收到噩耗6個小時後僑委會告知家屬“亡者已臨葬”。2013年9月26日自鋒的墳墓奇蹟般的被尋獲。他的死因是《胸腔內出血休克致死》。家屬兩度要求臺灣當局發放亡者死亡證明書,時至今日都沒有下文。更多詳情請點擊 < 這裡

俞自鋒之死《關鍵的40小時》

1963年7月26日

  • 凌晨4時許,臺北市指南宮上有人看見一男子徘徊於崖邊
  • 5時50分指南宮職員發現崖邊有一男性屍體,經政治大學確認是該校一年級學生俞自鋒
  • 死者遺體當天發現當天就由校方移往極樂殯儀館
家屬:自鋒凌晨4時許還活著,一個多小時後,有人精準又快速的在破曉時辰“發現”他臥屍崖邊。逾50年後,依據官方檔案,得知亡者死因是《胸腔內出血休克致死》。
一問:死者是跳崖導致《胸腔內出血休克致死》?還是《胸腔內出血休克致死》後導致“臥屍崖邊”?抑或崖邊根本沒有屍體?

1963年7月  僑委會曾姓人員為申請人向臺北市衛生所申請埋葬亡者俞自鋒

家屬:埋葬許可申請資料(附件1)寫明埋葬墓地名為《六張犁》、死因為《胸腔內出血休克致死》。
一問:為什麼僑委會知道亡者葬身於六張犁卻選擇隱瞞事實,兩度拒絕告知家屬亡者葬身之地?
二問:為什麼僑委會知道亡者死因是《胸腔內出血休克致死》卻沒有絲毫懷疑、警惕,命案是否涉嫌刑事行為就火速進行安葬事宜?
三問:既然俞自鋒已被確認死亡,為何臺灣當局卻拒絕發放死亡證明書?
四問:既然俞自鋒已被確認死亡,為何臺灣當局卻以俞自鋒“失踪已逾3年以上”向法院申请宣告自鋒死亡?(法院裁定:申請駁回)

1963年7月27日 (命案隔天)臺灣《聯合報》(附件2)以此標題報道自鋒死亡消息:《單戀女生 青年跳崖 一封決絕來信 俞自鋒竟斷魂

家屬:為什麼臺灣社會已經得知俞自鋒死亡消息而且屍體已經被移到殯儀館準備安葬,而家屬還被矇在鼓裡?

1963年7月27日-

  • 下午約4點,家屬收到政治大學電報。電文如下:《貴子弟自鋒自殺身亡詳情另告安葬事宜在由僑委會辦理中政治大學校長劉季洪》
  • 晚上10點(即收到噩耗6個小時後)家屬收到僑委會電報告知“亡者已臨葬”
家屬:距“發現”屍體後約34小時,家屬才接獲自鋒死亡消息。收到噩耗6個小時後(距“發現”屍體後約40小時,家屬接獲亡者被火速下葬消息。
一問:為什麼俞自鋒不是自殺身亡而政治大學卻說他“自殺身亡”?
二問:為什麼政治大學沒有確保家屬在第一時間獲知俞自鋒死亡消息而是距“發現”屍體後約34小時?

顯然,台灣當局在處理俞自鋒死亡的過程中存有一系列不符常理、不合邏輯以及不尋常的的動作。這些疑問至今仍然沒有答案。何也?

臺灣當局以“自殺身亡”將事件掩蓋逾50年。2013年家屬尋獲亡者墳墓後才揭發他不是自殺身亡。雖經家屬陳情要求發放死亡證明書、解釋其“自鋒自殺身亡”論、就其行政疏失道歉等等,當局不但沒有給予妥善的處理,竟然持續保密,還要家屬注意保密規定。何也?

2021年3月15日在僑委會外交國防委員會的業務報告中,林立委要求童委員長應該代表僑委會,就威權時期這起案件,當年火速下葬、文件不明因素迭失等問題向家屬正式致歉。非常遺憾林立委的要求至今沒有落實。何也?

家屬十分了解即使現今的政治大學及僑委會不是“自鋒自殺身亡”事件的真正肇事者,唯持續保密、不尊重家屬提出有關俞自鋒不是自殺身亡的論證,不但會給予他人負面的猜疑,更會加深家屬的不滿與憤怒。

就家屬而言,俞自鋒被自殺事件的真相論證,已經多次函達當局,也已發佈在《紀念俞自鋒被自殺》網頁(https://yuzihai.com)。政治大學及僑委會如能認真研判家屬所提供的證據,將有助於進一步瞭解案情,有利於填補政治大學及僑委會檔案的空白,糾正臺灣當局對事件的誤解,從而在根本上給予家屬一個具體的交代。

(附件1)埋葬許可資料顯示俞自鋒葬身墓地在六張犁,死因是《胸腔內出血休克致死》。申請埋葬許可單位是僑委會。

(附件2)臺灣《聯合報》民國五十二年七月廿七日(1963年7月27日)報道俞自鋒死亡消息。標題:《單戀女生青年跳崖一封決絕來信俞自鋒竟斷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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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9週年忌日:家屬有話說

政大:自殺身亡|家屬:赤裸裸的謊言
僑委:持續保密|家屬:如今水落石出

今天是政治大学新闻系(26届)学生俞自锋逝世59周年忌日。家属特别把他在台湾三更半夜神秘死亡的重重疑点,按事件发生时间流程记录下来,以正视听

关键的40小时

1963年7月26日

  • 凌晨4时许,指南宫上有人看见一男子徘徊於崖边
  • 5时50分指南宫职员发现崖边有一男性尸体,崖高5、6丈(约10多20米)
  • 死者遗体由政治大学移往极乐殡仪馆

1963年7月 侨委会曾姓人员为申请人向台北市卫生所申请埋葬亡者俞自锋

埋葬許可申请资料,详情如下:

病名(死因):胸腔內出血休克致死
埋葬墓地名:六张犁
職業:學
性别:男
生年月日:22歲
本籍:廣東
住所:木栅政治大學學生宿舍七0三室
申請人住址:基隆路僑委會輔導室
申請人姓名:曾立中

1963年7月27日 (命案隔天)台湾《联合报》以此标题报道自锋死亡消息:《單戀女生青年跳崖一封決絕來信俞自鋒竟斷魂

1963年7月27日

  • 下午約4点,家属收到政治大学电报。电文如下:《貴子弟自鋒自殺身亡詳情另告安葬事宜在由僑委會辦理中政治大學校長劉季洪》。
  • 晚上10点(即收到噩耗6个小时后)家属收到侨委会电报告知“亡者已臨葬”。

远赴千里寻墓

1979年11月 家属赴台向校方查询自锋葬身之地。在校方的指引下,见了侨委会侨生辅导室曾立中先生,也见了自锋一名大一同系同学,但都没法获知亡者葬身之地。返马后拜见了一位与自锋生前同住在政大宿舍的室友,也无从得知亡者葬身之地。

销声匿迹50年

在自锋逝世后的50年漫长时间里,家屬不知道他是被土葬、被火葬、被亂葬或成了孤魂野鬼。當局也沒有提供有關自鋒死亡日期、時間、地點、死因、葬身之地、死亡證書、護照、錢財等官方函件給予家屬。

因托梦而明案情

2012年5月俞自鋒托夢家姐。这个梦来得很巧合:来年就是他逝世50周年纪念。亡者的灵魂在亲人的梦中出现必定有所囑託。它唤起家人的关注也改变了家属几十年来的思维:他的死可是不是一件冤案?家属决定:深入探索自锋死亡真相。

2013年5月 (即托梦隔年)家属再次赴台向校方及侨委会查询自锋葬身之地,也失望而归。

2013年9月26日 在贵人(非校方或侨委会)的协助下,自锋葬身之地终于被寻获,前后只花了4个小时。

2013年10月31日 家属来到了自锋的墓前,并献上一支特别从槟城檀香寺(自锋牌位放置处)带来的檀香。这个迟来的拜祭掀开被掩盖了50年之谜的“自锋自杀身亡”案。

蓄意隐瞒葬身地

家属发现墓碑上的紅色字跡《廣東文昌  故俞自鋒先生之墓  歿於中華民國五十二年七月廿六日》還清晰可見。毫无疑问,有好心人为“自杀身亡”的俞自锋护墓;台湾当局知道亡者葬身于六张犁,却选择隐瞒事实,两度断然拒绝告诉专程从马来西亚飞来台北查询自锋葬身之地的家属。

首次祭拜自锋后,家属开始就自锋神秘死亡事件向台湾当局陈情,内容涵盖:

(1)要求协助发放自锋死亡证
(2)要求解释“自杀身亡”论
(3)要求解释:为什么自锋不是自杀身亡却说是自杀身亡
(4)要求开档调查“自锋自杀身亡”论
(5)要求就其行政疏失公开向家属道歉

上述陈情的回复如相关资料已销毁、负责人逝世、部门更变、超越法律追诉期…等等,答非所问更是常态,对家属的要求与论述视若无睹,完全没有予以考虑。

2014年3月 家属得知俞自锋死因是《胸腔內出血休克致死》。

火速安葬毁尸灭迹

一个人的胸腔何以会出血,医学的解释是:如果对其胸壁施加足够大的压力,会造成胸内器官挫伤、肋骨骨折、肺破裂、胸膜撕裂等,导致胸腔内出血和死亡。

侨委会知道亡者死因是《胸腔內出血休克致死》卻沒有絲毫怀疑、警惕,命案是否涉嫌刑事行為,尤其是家属还不知道自锋已经逝世,就火速安葬,剥夺了家属的知情权及话语权,有毁尸灭迹之嫌。

为情自杀保密67年

2019年7月 台湾当局以56年前一则《联合报》新闻报道,宣称自锋为情自杀身亡

2020年7月 台湾当局把自锋案保密直到2030年7月16日,并要家属注意保密规定

拒绝道歉

2021年3月15日 在侨委会外交国防委员会的业务报告中,林立委要求童委员长应该代表侨委会,就威权时期这起案件,当年火速下葬、文件不明因素跌失等问题向家属正式致歉。至今没有落实。

拒绝发放死亡证

2021年6月 家属致函驻马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侨委会)要求协助发放俞自锋死亡证明书。得到的回复是因相关资料已销毁,实难办理。

俞自鋒在台失踪

2021年11月 台湾当局以俞自锋“失踪已逾3年以上”向法院申请宣告自锋死亡。

2022年4月 法院裁定:申请驳回。

白色恐怖年代遇害

俞自锋是於台灣白色恐怖年代遇害。即使现今的政治大学及侨委会不是“自锋自杀身亡”事件的真正肇事者,但是两个单位不但没有放下历史的包袱,尊重家属提出有关俞自锋不是自杀身亡的论证,协助发放死亡证明书,而选择持续隐瞒真相。将一起“為情自殺”案予以67年保密期,显然,挥之不去的白色恐怖幽魂还游荡在今天台湾当局日常业务操作中。

尊严是每一个人的底线

死要死得明明白白,死也要死得有尊嚴,更应给予家属应有的尊重。俞自锋死得不明不白,也死得沒有尊严,更没有给予家属应有的尊重。让家属感到极痛心的是,台湾当局竟然捏造“自锋自杀身亡”论误导及蒙骗亡者父母。母亲因伤心过度,精神失常,被送进精神病院,并长期服药,直到离世。

俞自锋家属
2022年7月26日
自锋逝世59周年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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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還政治大學校友一個尊嚴

这是《228事件》纪念碑,文物虽小,它却承载着台湾近代史上最悲痛的事件,也是政治上最大的禁忌。《228事件》是指1947年2月27日至5月16日间,台湾各地爆发激烈的官民冲突,最终导致军队武力镇压。紧接着就是〈戒严时期〉它从1949年5月19日起直到1987年7月15日,共实施了38年56天。二二八事件紀念碑

寫於臺灣《二二八事件》紀念日

邱國禎著《近代臺灣慘史檔案》有这么一句:

在蔣據戒嚴統治下,血腥鎮壓、大屠殺、綏靖清鄉、白色恐怖、抓紅、茶獨、槍斃、黑牢、思想禁錮、黨國愚民教育 ……

杜晉軒著《血統的原罪》這麼寫到:

白色恐怖-在臺灣歷史上的一個巨大的集體創傷,有不少東南亞《華僑》同樣遭受黨國機器所迫害,只因著《大中華民族主義》以及《血統主義》的論述,造就了這些東南亞受難者一輩子的傷痛!

家属:

台湾当局拒绝发放俞自锋死亡证书,给予的理由是有关亡者在台湾时期的档案经已销毁。即便如此,当局理应在接获家属的陈情后,第一时间成立 一个独立调查委员会,依据家属提供的证据,妥善处理俞自锋案件,还亡者一个应有的尊严。当局不但没有负起应负的责任,反而将案件持续保密,并指令家属注意保密规定!

俞自鋒是以公費僑生身份,於1962年9月進入臺灣政治大學攻讀新聞學系。隔年(1963年)7月26日凌晨神祕死亡。校方於27日通知家屬“自鋒自殺身亡”。收到噩耗6個小時後僑委會告知家屬“亡者已臨葬”!

在自鋒遇害後的50年裡,儘管家屬兩度赴臺向校方及僑委會探詢自鋒葬身之地,但是都無功而返。在那漫長的半個世紀裡,家屬不知道自鋒是被土葬、被火葬、被亂葬或成了孤魂野鬼。當局也沒有提供有關自鋒死亡日期、時間、地點、死因、葬身之地、死亡證書、護照、錢財等官方函件給予家屬。

那個年代,俗稱《白色恐怖年代》有不少東南亞華校高中畢業生是在美國給予臺灣資金援助下赴臺留學(俗稱“美援計劃”)。在這計劃下臺灣的大學每招收到一位僑生,臺灣當局就能得到一筆“美援計劃”輔助金。自鋒就是在這個計劃下的“受益者”。

8年前(2013年9月)在貴人的協助下終於尋獲了自鋒的墳墓。一個月後家屬前往臺北六張犁墓園為自鋒獻上從檳城帶去的第一支檀香。家屬發現墓碑上的紅色字跡《廣東 文昌 故俞自鋒先生之墓 歿於中華民國五十二年七月廿六日》還清晰可見。在感激好心人為亡者護墓的同時,家屬也感到事有蹊蹺。

經深入探究,家屬注意到當局在處理俞自鋒死亡的過程中存有一系列不符常理、不合邏輯以及不尋常的動作,疑惑重重,例如:

(1)遺體已經移往殯儀館後的隔天才通知家屬“自鋒自殺身亡”消息。

(2)發現屍體當天在家屬不知情下就把遺體移往殯儀館準備埋葬。

(3)遺體已經移往殯儀館後的隔天才通知家屬亡者已臨葬。

(4)沒有向家屬透露亡者葬身之地。

(5)對自鋒護照上書明的文句“…… 對持用本護照者允予必要時儘量協助及保護”沒有給予應有的協助及保護。

(6)沒有就“自鋒自殺身亡”論向家屬提供具體的交代。

(7)自鋒死因是《胸腔內出血休克致死》卻沒有絲毫懷疑、警惕,命案是否涉嫌刑事行為就火速進行安葬事宜。

(8)把近 60 年前發生的“為情自殺”命案視為重要機密案要家屬注意保密規定。

(9)50多年後發現僑委會知道亡者自鋒葬身之地竟然两度拒絕告知家屬。

(10)拒絕發放自鋒死亡證明書。

自從尋獲自鋒葬身之地後,疑團滿腹,經過多年的探索、分析,家屬終於掌握了足夠的證據與論證,可以堅定的說自鋒不是自殺身亡。校方的“自鋒自殺身亡”論是赤裸裸的謊言。

死要死得明明白白;死也要死得有尊嚴。俞自鋒死得不明不白,也死得沒有尊嚴。家屬要求當局就其行政疏失公開向家屬道歉,還俞自鋒一個應有的尊嚴!

俞自鋒家屬
2022 年 2 月 28日(臺灣《二二八事件》紀念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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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致臺灣社會一封公開信

照片是於2015年4月4日清明節拜祭前,把墓地打掃清潔,粘上了二維碼後拍攝。右邊墓碑上的紅色字跡《廣東文昌故俞自鋒先生之墓歿於中華民國五十二年七月廿六日》還保持尋獲墳墓時所見狀況:紅色字跡還很清晰可見。左邊墓碑及地磚是2013年10月31日來臺確認是自鋒墓及拜祭後,請墓園負責人修繕,由自鋒兄弟姐妹共同立碑。

俞自鋒離奇死亡 – 我方的真相

今天(2020 年 7 月 26 日)是俞自鋒逝世 57 周年忌日。家屬希望通過這封公開信,把家屬過去 7 年對俞自鋒離奇死亡的調研結果,依據時間點流程以及證據,向臺灣社會各界人士述說我方的真相。

1963 年 7 月 27 日臺灣聯合報以此標題報導俞自鋒死亡案:《單戀女生 青年跳崖 一封決絕來信 俞自鋒竟斷魂》(注一)。新聞報導重點抄錄如下:
-“至五時五十分指南宮的職員發現崖邊有一男屍體”
-“該校派人辨認後,認明死者為該校一年級學生俞自鋒”
-“死者的遺體已由其就讀學校移往極樂殯儀館”

留臺生俞自鋒離奇死亡時間點流程:

  • 1962 年 9 月俞自鋒進入臺灣國立政治大學攻讀新聞學系。
  • 1963 年 7 月 26 日淩晨 5 點 50 分臺北指南宮職員發現俞自鋒屍體。
  • 1963 年 7 月 26 日當天,遺體由校方移往殯儀館。
  • 1963 年 7 月 27 日下午約 4 點家屬收到校方電報,通知俞自鋒 “自殺身亡” 。(注二)
  • 1963 年 7 月 27 日晚上 10 點家屬收到僑委會電報通知死者已臨葬。

【時間點顯示俞自鋒遺體已經由校方移往殯儀館準備安葬後,校方才通知家屬俞自鋒“自殺身亡”】

  • 1979 年 11 月家屬向政治大學、僑委會、俞自鋒一名大一同學及俞自鋒一名室友査詢俞自鋒葬身之地,但沒有人願意告訴亡者葬身之地。
  • 2013 年 5 月家屬再向政治大學及僑委會査詢俞自鋒葬身之地,不果。

【50 年來,校方的“詳情另告”以及對俞自鋒死亡日期、時間、地點、死因、死亡證書、葬身之地以及亡者的護照、錢財等都沒有向家屬交待】

  • 2013 年 7 月 26 日(俞自鋒 50 周年忌日)家屬依據俞自鋒托夢指引,再嘗試通過其他渠道查尋俞自鋒葬身之地。
  • 2013 年 9 月 26 日俞自鋒葬身之地終於尋獲。(注三)
  • 2016 年 7 月 26 日家屬致函政治大學,質疑校方掩蓋俞自鋒死亡真相,要求校方解釋其“自殺身亡” 論,不果。
  • 之後,雖經僑委會、教育部、行政院從中協調,政治大學至今還沒有為其 “自殺身亡”論給予家屬一個具體的解釋。

俞自鋒命案點滴:

  • 命案發生的那個年代,臺灣是處於俗稱白色恐怖的《戒嚴時期》(注四)
  • 1960 年 7 月政治大學劉季洪校長掌校期間發生了一件轟動臺灣學術界的停聘案(注五)
  • 家屬是在發現命案 34 小時後才收到校方的電報告知俞自鋒死亡消息。緊接著 6 小時家屬被告知死者已臨葬。
  • 依據官方檔案俞自鋒的死因是:《胸腔內出血休克致死》。(注六)
  • 證據顯示,當局當天 “發現屍體” 當天就 “决定埋屍” 。
  • 俞自鋒是由檳城葉國禎校長保送赴台留學;命案發生後,葉校長沒有前來慰問家屬。
  • 俞自鋒生前是寄宿在政治大學學生宿舍 703 室。命案發生時適逢暑假。
  • 從政治大學沿著山路步行直往指南宮約 2.6 公里,用時約 43 分鐘。

縱觀以上論述,家屬有理由相信,俞自鋒不是自殺身亡。

家屬要的不是臺灣的賠償,只希望臺灣政府能還予公道,認可俞自鋒不是自殺的,還俞自鋒一個應有的尊嚴。

感謝臺灣社會各界人士給予家屬這個機會述說我方的真相。


俞自鋒家屬敬啟
2020 年 7 月 26 日

(注一)這個報導捕風捉影聳人聽聞影射男女關係導致命案,意圖向眾人尤其是政治大學師生交代俞自鋒如何在三更半夜突然從人間蒸發!俞自鋒的死亡真相並不是如此這般單純!

(注二)校方致給家屬的電報內容如下:《貴子弟自鋒自殺身亡詳情另告安葬事宜在由僑委會處理中政治大學校長劉季洪》。從時間點來推算,家屬是在發現命案約 34 小時後才收到校方的電報通知俞自鋒“自殺身亡”。

(注三)家屬發現墓碑上的紅色字迹《廣東 文昌 故俞自鋒先生之墓 殁于中華民國五十二年七月廿六日》還很清晰!明顯的有正義人士為俞自鋒護墓 50 年。這一發現讓家屬質疑校方 50 年前發送的“自殺身亡”論。家屬開始著手探究俞自鋒死亡真相。

(注四)杜晉軒著《血統的原罪 被遺忘的白色恐怖 東南亞受難者》這麼寫到:《白色恐怖-在臺灣歷史上的一個巨大的集體創傷,有不少東南亞《華僑》同樣遭受黨國機器所迫害,只因著《大中華民族主義》以及《血統主義》的論述,造就了這些東南亞受難者一輩子的傷痛!》。臺灣的《戒嚴時期》是從 1949 年到 1987 年,共實施了 38 年。

(注五)邱國禎著《近代臺灣慘史檔案》寫到:李聲庭留學美國,考獲法學碩士學位。1956 年他放弃旅美的職業返回臺灣,在政治大學任副教授教導憲法。他很活躍,經常在報章雜誌發表憲法專論及評論。他對臺灣教育制度頗多批評的文章,字裡行間頗多言人所不敢言,是他被停聘的導火線。畢竟政治大學是黨校,由黨掌控校方。1960 年 7 月政治大學停聘了李聲庭副教授,事件轟動臺灣學術界,李教授提出嚴厲批判,政大的僑生也向校方抗議都無法改變停聘的事實。時任校長是劉季洪。

(注六)一個人的胸腔內何以會出血,醫生的解釋是:如果對他的胸壁施加足够大的壓力,會造成胸內器官挫傷、肋骨骨折、肺破裂、胸膜撕裂等,導致胸腔內出血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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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俞自鋒不是自殺身亡

左图:1963年7月27日台湾《联合报》报道“俞自锋跳崖自杀身亡”报道清楚说明死者遗体当天(26日)被“发现”后当天就移往殡仪馆准备安葬。隔天(27日)下午約4點家属才获悉自锋死亡消息。当晚10点被告知死者已临葬。为什么台湾众人通过新闻报道都知道命案发生了,而家属还被蒙在鼓里?以如此紧凑方式来处理“俞自锋案”显然不是一般“自杀身亡”的流程吧?
右图:侨委会於2014年3月25日提供给家属的档件。档件中写明俞自锋死因是“胸腔内出血休克致死”。申请埋葬許可证是侨委会职员。家属两次向政治大学及侨委会探询死者葬身之地,为什么他们都拒绝透露?以如此保密方式来处理“俞自锋案”显然不是一般“自杀身亡”的流程吧?

在我们探索俞自锋死亡真相的过程中,我们感觉到有一股超自然的力量在引导我们。我们提到:托梦、放声大哭、求签问事、蜻蜓蝴蝶的出现、寻获坟墓、随后获知俞自锋死因等等。这些事件都是在50周年忌日前后几个月内顺序发生。出乎我们的預料外,这股力量最终让我们对俞自锋的命案有了更多的了解:政治大学所谓的“自杀身亡”论是无证无据。家属被误导了整整半个世纪!

有关俞自锋命案的卷证资料业已销毁,因此无法获得验尸证明书。我们只能从这次探索中所获得的资料,用逻辑、常理来分析:

(1)据媒体报道俞自锋尸体于1963年7月26日晨5时50分被“发现”后,政治大学派人辨认,确认是一年级学生俞自锋。27日下午4点(距校方得知命案后30多小时!)家属才收到政治大学的电报通知俞自锋死亡消息。当晚(27日晚上10点)家属被告知俞自锋遗体已临葬!(其实遗体已於一天前(26日)移往殡仪馆准备安葬)这样紧凑的消息,让家属措手不及。这是一宗命案,牵涉到一名留台生三更半夜在校外发生的命案,岂可草草了事?事后,当局也没向家属交待俞自锋“自杀身亡”详情,连俞自锋死亡日期、时间、命案地点、葬身何处、他的护照、个人文件和财物的处理,家属不得而知;死亡证也没有发给家属。这种处理案件的方式,不但剥夺了亡者一个应有的尊严,更让人起疑:政治大学的“自杀身亡”论有不可告人的隐秘。

(2)据报道俞自锋尸体是在10多、20米深的崖下被“发现”。据悉没有人目睹俞自锋跳崖那一幕。亡者会不会是自己跳下、失足跌落、活生生被他人推下或者被打死后抛弃崖下等等可能性(也不能排除崖下根本没有尸体!)。媒体使用的标题:《单恋女生 青年跳崖 一封决绝来信 俞自锋竟断魂》报道捕风捉影内容近600个字,是试图向众人交代俞自锋如何在三更半夜突然从人间蒸发!然报道不符俞自锋官方档案写明的死因。

(3)俞自锋逝世已50年,其左右两旁亡者墓碑,因年代已久,碑上的字迹很难辨认。相对的俞自锋墓碑上的红漆字迹还保留得很清晰。这种现象,呈现在一名“自杀身亡”,在台湾无亲无戚的亡者墓碑上,可不是一件单纯的事!我们深信自从俞自锋遇难后这么多年来,有正义人士为俞自锋维护墓碑;这和当局拒绝透露俞自锋葬身之地有很大的反差!这又使政治大学的“自杀身亡”论添多了一层谜。墓 碑上刻着的红色字迹如下:

廣東文昌 故俞自鋒先生之墓
殁于中華民國五十二年七月廿六日

家属谨此通过这个平台告诉为俞自锋护墓50年的正义人士:

家属留意到诸位的无私奉献精神,就此将会接手这项任务,确保俞自锋的不幸遭遇得到有尊严的对待。诸位,幸苦你们了!再次感谢诸位

(4)依据官方档案俞自锋的死因是“胸腔内出血休克致死”。一个人的胸腔是在怎样的情况下导致出血?医生的解释是:如果对胸壁施加足够大的压力,会造成胸内器官挫伤、肋骨骨折、肺破裂、胸膜撕裂等,导致胸腔内出血和死亡。家属不排除俞自锋胸腔内出血是人为因素造成的。

从探索俞自锋死亡过程所得的资料,我们有理由相信,政治大学蓄意掩盖了俞自锋死亡真相。俞自锋不是自杀身亡。他是被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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