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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聯合報》俞自鋒命案報導

上图是臺灣《聯合報》 民國五十二年七月廿七日(1963年7月27日)报道俞自锋命案标题。留臺生被“发现”卧尸16-20 米高的崖邊。为什么媒体是第一时被告知发生命案,而不是死者家属?以如此轻重不分方式来处理“俞自锋案”显然不是一般“自杀身亡”的流程吧?

單戀女生  青年跳崖
一封決絕來信  俞自鋒竟斷魂

(新店訊)去年回國升學的馬來亞僑生俞自鋒,因為受不了單相思的苦惱,廿六日晨四時許,在臺北近郊名勝木柵指南宮跳崖自殺。 

跳崖自殺的俞自鋒,現年廿三歲,僑居馬來亞檳城,於去年秋天回國就讀大學。 

廿六日凌晨四時許,指南宮上有人看到一男子徘徊於崖邊,以為是早起的客人,未予介意。至五時五十分,指南宮的職員發現崖邊有一男性屍體,即向木柵分駐所報案。經警方請檢察官驗屍,在死者身穿的西褲上,發現書有其就讀學校的簡稱及宿舍號碼,乃立刻與該校聯絡,該校派人辨認後,認明死者為該校一年級學生俞自鋒。  

死者跳崖處高約五、六丈,自殺原因可能為單戀厭世所致。  

據他的同學說,死者單戀的對象,是一位與他同級但不同系的女生,該女生家在臺中。自從他們相識後,他即百般追求,但那位小姐對他並無意思,本(七)月廿一日,那位小姐曾自臺中寄給他一封決絕的信,表示她不喜歡他,希望他不要再糾纏她。  

死者接到這封信後,表面看不出他有什麼太強烈的情緒變化。但是,死者曾寄了一封給那位小姐的信,付郵後,又到郵局取回,這樣連續了數次。究竟那封信的內容如何?是否已經寄出,同學們不得而知。死者平時略有自卑感。據稱,死者的家庭環境不很好,他深怕那位小姐會因為他的家境差而不喜歡他,所以希望在功課上能出人頭地,以獲取該小姐的青昧,因此,他在學期間的成績相當好。  

死者的師長及同學對於他的自尋短見,都表示萬分惋惜。現在該校已將其原來住宿的房間關閉並與僑務單位保持聯繫。  

死者的遺體已由其就讀學校移往極樂殯儀館。


[ 取自臺灣《聯合報》 民國五十二年七月廿七日(1963年7月27日)新聞報道 ](新聞来源:政治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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